中国江西网-宜春头条讯 刘薇、京芳宜报道:日前,有市民给记者来电,称据说宜春市年检又出新规了,并于7月份已经实施了。据了解,网传2017年年检新规是这样子的:对于逾期未年审的车辆,路上摄像头每月拍照自动记录一次,每延误一个月,扣3分,罚款200元。所以超过4个月,你就会被扣满12分。说得有模有样,那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7月3日,记者采访了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夏军昌,夏警官介绍,宜春并没有实行这项所谓的“新规定”。据了解,交警现有的查缉布控系统,会对逾期未年审的车辆进行识别,并由执勤民警现场纠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同时提醒驾驶员尽快审验车辆。超过4个月就要扣12分,并重新考试”的说法并不存在。年检新规虽是谣传,但对于逾期年检的相关处罚,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一旦上路被查获,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同时,夏警官也提醒车主:申领到检验合格标志后,要按照规定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处。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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