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吴莉霞、黄维劼报道:“吴庭长,你们法官办案真是太负责了!”当刘某妹拿到判决书得知判决结果的时候,激动的不停地对上高法院行政庭庭长吴莉霞法官说着谢谢。
原来,去年8月,刘某妹在青阳桥上步行回家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出院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可是打官司时却出了情况:刘某妹为证明自己早已在城镇居住,提供了锦江团结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和自己儿子缴交水电费的票据,保险公司却认为证据存疑,只同意按照刘某妹的农村户口计算赔偿,主张砍掉一大半的保险理赔款。
“法官可不能只坐在办公室办案子!”承办案件的吴莉霞法官对着助理说:“走,我们直接去刘某妹的老家核实下真实情况!”
8月23日下午,吴庭长带着法官助理,顶着炎炎烈日,动身前往刘某妹的老家塔下乡天岭茶十大队进行调查。为了保证调查的真实性,吴庭长并未通知当事人。塔下天岭的村子依山而建,散落在山坳山腰上,盘山路一弯跟着一弯,吴庭长一行人还得不时停下来向过路的村民打听刘某妹老家村子的具体位置。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在水库的坝边找到了刘某妹所在的村子。虽然炎热,但山上的路却因为山雨变得泥泞不堪,车子不能通过,吴庭长一行人只能踩着石头一高一低地慢慢前进,最后在一片竹林中找到了刘某妹的老屋。但是,这屋子并没有人居住。吴庭长并不气馁,折道返回,一家一家的走访村民,打听刘某妹真实的居住情况,通过对村民的走访以及村委会、刘某妹现住址居委会的调查,终于确定:刘某妹在几年前就到县城里跟着儿子生活,帮助儿子修理厂做饭、带小孩,依法可以按照城镇户口计算赔偿标准!
回到法院没多久,吴庭长依法按照城镇标准进行判决。面对法院核实的材料,保险公司也表示服判。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而法院对当事人的证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进行审查。上高法院力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全面了解还原案情,以认真负责的办案的真诚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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