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京芳宜报道:7月9日晚,在袁州区宜慈公路,一名男子醉驾被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查获,没想到该男子竟然是一名A照司机。
当晚20时50分许,在宜慈公路天屿花城小区附近路段,当交警对一辆黑色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面色潮红,神情不对,看上去不但像是喝酒了,而且是喝醉了。经交警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男子的酒精值高达131.1毫克/100毫升,远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认定标准。
经查,男子邬某,竟然是一名A照司机,平时驾驶习惯良好,今年来未被交警部门记分。当天喝醉后,一时糊涂,自己驾车上路回家,没想到被交警逮住。据交警介绍,司机醉酒驾驶后,将要受到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邬某得知自己将要A照不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后,不禁后悔不已,他回忆起自己经历重重考试,所持有的A照来之不易,心里不由得非常难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国新网3612006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