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漆思忞报道:近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其中,奖励最高的为当年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每户奖励200万元。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非工业企业,每户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企业当年应税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奖励100万元、突破30亿元奖励60万元、突破10亿元奖励40万元、突破5亿元奖励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且首次进入全国前三的奖励100万元、进入前十的奖励40万元;企业当年入库税收首次突破1亿元奖励100万元、突破8000万元奖励80万元、突破5000万元奖励50万元、突破2000万元奖励30万元、突破1000万元奖励20万元、突破500万元奖励10万元;企业当年设备投入达1亿元以上奖励100万元、达5000万元以上奖励50万元、达1000万元以上奖励10万元;当年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企业奖励50万元等。
《办法》还对新获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测中心、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新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获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获得国家级质量奖企业,当年授权PCT专利、发明专利的企业等都明确了具体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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