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蒋延珍报道:近期,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深入推进“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丰城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司法救助活动,为部分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及时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同时化解了一批涉执信访案件。
11月11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向生活困难的申请人熊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1328元,熊某双手颤抖接过救助金并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法院,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太及时了,让我又重新点燃了对生活的希望,感谢执行法官!”
申请人熊某两年前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十级伤残,从此一条腿不能正常行走,后经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龚某应赔偿申请人熊某医疗费用共计5741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龚某并未给付以上赔偿,熊某无奈于2020年4月8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经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申请人熊某丧失劳动能力,妻子也年老多病,家庭无收入来源,生活几乎陷入了绝境,因此熊某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
该案执行法官在了解到申请人熊某家中的情况后,耐心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并指导熊某依照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同时鼓励熊某积极面对困难,振作起来好好生活。经过审核后确认其申请复核司法救助的条件,法院第一时间将救助款21328元发放到熊某手中,其书面承诺不再就此案信访并对法院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丰城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积极为困难当事人排忧解难,让每一个受害者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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