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邹旭报道: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巩固提高该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提高督导员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切实落实督导职责,从11月9日开始,区垃分中心工作人员对所有新聘督导员展开业务技能岗前培训。
培训过程中,为确保督导员在上岗前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和督导员行为规范,区垃分中心工作人员着重指导了督导员该如何去引导居民和督导员在上岗前、在岗时需要如何去做;不仅要起到监督引导作用,还要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在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共同将垃圾分类知识与理念更好地传递给每一位居民。
同时区垃分中心工作人员由浅到深的向督导员讲解为何要做生活垃圾分类,为何难做,为何必须做,该如何做等问题;号召大家分别从思想和行动上,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被动分类”到“主动分类”转变。并就“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重点讲解,还从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文明用语、行为规范等的进行指导,通过督导员实际操作垃圾分类的投放,进一步加深督导员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与了解,随后工作人员对《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让大家了解垃圾分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及系统性。督导员也提出了在工作中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工作人员一一向督导员解答。
通过这次培训,有效提高了督导员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与工作细则的了解,提升督导员的自主运行能力,确保了垃圾分类的广度与深度。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