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志翔报道:10月28日下午,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发布会上,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燕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发布会指出,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的实行对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办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2018年10月至2021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1470件15373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74.65%和68.66%,其中今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人数占比达到了同期起诉人数的91.03%;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比例由2018年的45.32%下降至今年的6.1%;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比例由2018年的18.13%下降为今年的3.43%,侦查活动质量提高,审查起诉期限缩短,办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绝大部分被告人认罪伏判,上诉率仅为3.23%,被犯罪行为所损害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矛盾得以化解。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促进矛盾化解、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的价值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各环节的落实,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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