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罗鑫报道:1月20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围绕主题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目前,宜春市检察机关共为群众办实事1114件,打造项目81个,建立机制50个,其中宜春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建筑垃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特色项目。
出台“便民利民十项举措”,开展15个具体项目
宜春市检察院在2021年初已出台公布的“便民利民十项举措”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15个具体项目和“9+2项目”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
针对行业乱象治理、检察服务“零距离”、守护百姓身边安全等十个方面,宜春市检察院制定了《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专门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专班,对该市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基层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小结,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两级检察院工作同步推进。
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13人,发放救助金462万余元
自2021年以来,宜春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13人,起诉17件7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宜春市检察机关加强对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力度。自2021年以来,该市两级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21件,发放救助金462万余元。开展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司法救助28件,发放救助金85.2万元。
多措并举,守护群众“脚底下、舌尖上、钱袋子”的安全
宜春市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累计摸排相关案件线索10条,发出检察建议10件,清理被占用盲道66条,修复毁损盲道125处,切实消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宜春市检察院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累计办理农产品领域案件29件,促进农药规范的使用和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宜春市检察机关保持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侵财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共起诉非法集资案件40件120人,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共起诉涉“两卡”(电话卡、银行卡)案件534人,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
2021年以来,宜春市县两级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与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累计10余次,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单页等宣传品2000余份,活动覆盖人数超1000余人。
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追回款项99万余元
2021年以来,宜春市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活动,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2件,涉及70人,涉案金额271万余元,已为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追回款项99万余元。
2021年,宜春市检察机关共会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文件9个,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领导包案等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1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宜春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分批次进入挂点社区19次,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巡查、疫情防控、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