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刘万春、吴晚枫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规范执行提升年”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努力兑现涉民生执行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决定自2022年10月26日开始启动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和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
执行民警来到位于三阳镇秆塘村,该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到达后,执行民警发现被执行人未在家中,遂留置送达了法院拘传票,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前往法院。在调查询问过程中,执行民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尚在三阳镇,遂请当地村支书帮忙联系。经过不断劝导,在等待近1小时后,被执行人主动返回家中。面对执行干警,被执行人一开始非常抵触,在不断地释法明理,和强大的法律威慑面前,该案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执行款,相关法律义务履行完毕。
执行民警来到另一被执行人家中,该案双方当事人曾达成过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未如约履行。现场,双方当事人曾一度无法正常沟通,经过反复劝导和调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现金并握手言和。事后,申请执行人将被执行人送至家中,矛盾得以妥善处理。
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主要实现了“三个一批”:即依法制裁了一批、实际执结了一批、切实解决了一批;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