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宋毓报道:为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宜丰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要求,切实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全力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设施农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截至目前,宜丰县已累计完成上图入库17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面积133.78亩。
严控用地选址,当好“守门员”。宜丰县明确了乡镇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主体,在项目选址时要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坚守耕地保护责任,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占或少占耕地。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在设施农用地进行选址时,宜丰县自然资源局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控选址位置和范围,科学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废弃地和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优先作为拟选点,不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对拟建设项目用地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对不符合用地政策的项目,现场指导修改选址,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勘测定界,控制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规模,确保用地规范。
高效备案管理,当好“服务员”。宜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为不让乡镇多跑路,该局主动简化工作程序,采用纸质备案与网络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审核。同时,根据“设施农用地备案系统”的要求,详细梳理出所需的材料,形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清单》。对上报的项目做到及时审核,对材料规范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到及时上传备案系统,随报随录,确保设施农业项目数据准确、管理高效。
加强后期监管,当好“监督员”。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到用地现场,科学指导和第一时间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坚持加强监督设施农用地的土地利用和土地复垦,对设施农业用对共开展抽查2次,对新增设施农用地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面积等问题重点巡查4次,严防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针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超标准使用土地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政策宣传,加强设施农用地动态巡查等日常监管,科学引导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节约集约用地,坚决杜绝设施农用地发生违法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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