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龙海、京芳宜报道:宜春一男子徐某骑车被撞后,意外获得赔偿,这让他得到启发,想通过“碰瓷”不劳而获。于是,徐某在被撞的地点又人为地制造了两起事故。对方车主没起疑心,却让交警引起了注意,因为徐某1个多月在同一地点接连发生3起类似的事故,交警已经记住他了。交警一查,徐某只得招供,交代了他如何进行“碰瓷”。
近日,刘女士驾车经过宜春中心城区枣树园路段。当小车由高士北路右转弯进入致远路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了事故,只见一辆电动车和两名小伙倒在路上。然后,两名小伙爬起来对刘女士喊脚痛,并称手机摔坏了。刘女士发现手机屏幕有裂纹,无法开机,确实是摔坏了。刘女士觉得是自己的责任,但她还是报了警。
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该中队作进一步的调查。这时,小伙徐某露了马脚,有民警发现徐某在近期第3次发生类似的事故。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在执法办案区,两名小伙徐某和晏某低下了头,如实地交代了他们“碰瓷”的经过。
据徐某交代,2023年12月18日,在宜春市高士北路,他骑行共享电动车直行时,与一辆右拐想进入致远路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徐某受伤,手机也被摔坏。事故处理后,徐某某得到了2000元的赔偿。这一撞,撞得徐某“脑洞大开”,他觉得这是生财之道。于是,12月21日,徐某又骑着电动车来到致远路路口,想制造一起“事故”,结果因他不懂交通法规,追尾了一辆前方正在停车等候通行的小车,还好司机大度,放过了徐某,否则他不但没赚还得赔偿修车费。近日,徐某带上晏某,再次选择致远路路口“碰瓷”,结果因频频发生“事故”,在交警面前混个脸熟,露出马脚,被逮了个正着。
随后,民警通知了徐某和晏某的父母来到交警部门。因徐某和晏某未满十八周岁,认错态度良好。车主刘女士也表示不追究两人的责任,并向交警部门求情给两人一次悔改的机会。目前,民警已经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两人写下保证书表示绝不再犯,家长也表示今后将严加管教。
春节临近,诈骗多发,宜春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小心“碰瓷”行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驾驶车辆时,一定要精力集中,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碰瓷”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从而行骗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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