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京芳宜报道: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20周年。自2004年5月1日起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让大家懂法、知法、用法,近期,宜春公安交警深入农村、乡镇、企业、学校、社区等多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力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帮助外卖员:统一办证,确保安全
5月8日17时,万载县某外卖企业第一批10名外卖准骑手来到当地车管所大厅,在车管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体检、照相、录入信息、缴费流程依次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为方便群众,车管大厅配备了体检、照相一体机,让群众不用来回跑,一次性办理申领业务。下一步,万载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将协调安排准骑手们专场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让他们尽快取得驾驶资格,投入外卖配送工作中。
据了解,得知某外卖企业近期招聘了一批员工后,万载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主动提供服务,为企业新入职的30名骑手统一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并多次到公司走访宣传,灌输交通安全理念,规范骑手的交通行为,保障了员工人身安全,护航了企业安全生产。
进校当老师:现场模拟,讲解安全
5月9日,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丰城九中开展“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为学生们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安全意识,全力营造共同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浓厚宣传氛围。
民警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普通摩托车搬到现场,利用生动清晰的手绘画板一一向同学们解说不同车辆的不同驾驶要求,让同学们“一板”读懂什么年龄阶段能够骑行什么车辆,有什么限制。
在大货车盲区讲解环节。民警又将大货车直接开进了校园,通过现场展示,让同学们直观的了解了货车盲区、内轮差的知识以及危险性,提醒同学们交通事故猛于虎,日常出行一定要远离大货车盲区、警惕“死亡弯月”。
在安全头盔知识环节。民警邀请同学们互动,利用西瓜代替头部分别放进建筑工地上使用的安全帽、劣质安全头盔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让同学们用锤子用力敲打后观察西瓜破损情况,告诉同学们不仅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还要佩戴正确的安全头盔。
除了精心设计活动内容,民警还在活动各个环节加入了互动问答赢奖品节目,充分激发学生们的参与热情,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晦涩难懂的法条变成平安文明出行的指引。
摆摊送知识:街头宣传,传播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使交通规则意识更加深入人心,5月11日上午,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该县万象广场举办的“温馨五月天,爱满母亲节”活动,摆放交通宣传展板,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册页,详细讲解骑行电动车要戴头盔、不驾驶无牌‘老头乐’上路等交通知识。
“在路口遇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时,应当……”活动中,主持人进行到交通安全知识抢答赛这一项,群众都十分积极抢答。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页200余份,有效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为保障维护道路交通和谐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走进大课间:守护青春,牢记安全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吗?”“生命!”5月6日,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田心中学,开展以“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戴头盔”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当日上午,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股负责人张成桥在大课间期间,向该校师生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用提问的形式开场让学生们活跃起来,大家异口同声表明“生命”是最重要的。
利用各学校的大课间时间,进学校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已成为上高交警的一项特色活动。民警进入一个又一个学校,用一个又一个真实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带给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和往常不一样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体验,倡导大家改变平时错误的出行方式,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骑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行、不违法变道,更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在宣讲结束后,校方也告诫学生们如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一定要向学校提前报备,无论是自己还是父母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并让学生们大喊三遍“生命重于一切”,更要将其牢牢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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