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周激浪、黄嵘刚报道:近年来,随着林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宜春市的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急剧增加,陆生野生动物攻击人身、侵害林农经济作物等致害事件时有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今年以来,宜春市统筹部分资金,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率先在铜鼓县、高安市、丰城市、袁州区等开展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试点。
据悉,保险试点条款明确,在保险期内,居民或流动人口在承保区域内,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给付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补偿金。
近日,铜鼓县永宁镇钓鱼村林下经济种植大户王先生报险,其种植的黄精遭受野生动物损害5000余株,经保险公司定损,获得理赔野生动物侵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理赔款2.1万元。这是该市首笔野生动物侵害林下经济作物的致害赔款。
推进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落实野生动物致害的人身、第三方农林作物、财产损失、意外事故施救等责任保险,将进一步提升山区林农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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