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钟歧军、彭国芳报道:近日,万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在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依法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承包林地持续稳定。
该《通知》从“签订承包合同(协议)、稳定承包权做好延包工作、林权证与不动产登记证换发、办理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林权流转收储”六个方面的办理流程进行了具体的明晰和要求。
该《通知》重点对林地经营权流转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同时强调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要保护农民权益,并鼓励林地流转期5年以上的流入方申请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鼓励成立家庭林场和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该《通知》明确,对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不强制要求换证。对已登记但尚未发放到权利人的林权证,未经法定程序,不随意收回和注销。林权登部门在办理后续林权登记时,要最大限度利用原林权登记数据和资料,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可以在金融机构抵押;林权抵押存续期间,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沟通一致申请换证的,无需解除原抵押登记。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