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李威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报案并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而一名宜春籍女子驾驶电动车撞倒老人后,寻求父亲帮助,父亲护女心切,帮女儿“顶包”,上演了一场“偷梁换柱”,奈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逃不过交警的火眼金睛。
近日,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袁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城区老步步高路段发现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人在事故中受伤已送往医院救治。正在处警归途的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万皇甫随后来到医院。报案人王某称,案发时自己驾驶赣C号牌小车经过事故路段时,将老人撞倒,随后报警并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
而民警在调取案发监控录像时,却发现实际情况与王某所说大相径庭,监控画面中撞倒老人的是一辆无牌二轮电动车,而驾驶员是一名年轻女性。很显然,王某所述与真实情况相差甚远,民警随即再次对王某进行询问,王某无奈之下,将实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原来,案发时王某女儿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途径事故路段欲前往袁山公园,无意之下撞倒了老人,王某女儿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法律知识,于是第一时间联系父亲寻求帮助。父亲到达现场后,一边联系老人家属一边报警,并第一时间送老人去医院救治。护女心切的他只能跟民警谎称自己肇事导致事故。
而让王某父女没想到的是,这一切却被交警的监控录像完整的记录了下来。王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移交至辖区派出所处理。
而处理这起事故的民警也想通过这起案例提醒广大市民: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即便没有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逃逸;替人“顶包”的人不要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身事外,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的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甚至可能构成包庇罪;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拨打事故报警电话122,千万不能妄想逃避责任,切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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