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付有报道:近日,宜春市财政局印发《宜春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各类结果挂钩办法》,充分运用好各类监督结果。
坚持“结果导向”,持续优化管理
宜春市财政局将各类结果作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防范化解风险、规范财经纪律、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与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充分发挥结果运用在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方面的作用,将其转化为完善体制机制的举措。
坚持“长牙带电”,发挥威慑作用
宜春市财政局将各类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凡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中指出存在财经领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分别按5%的比例,扣减问题单位下年度部门预算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对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也按照5%比例扣减或不再安排预算。
坚持“过紧日子”,严控运行成本
宜春市财政局为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对市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除进行结果运用外,在剔除特定因素后,每年均按照一定比例或结合实际进行压减。特定因素主要包括支持单位日常运转的有关事项,不会因结果运用影响单位正常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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