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宜春频道
集团报刊江西日报 信息日报 江南都市报 新法治报 大江网 新参考文摘 赣商杂志 报刊精萃   地市频道南昌 九江 景德镇 赣州 新余 上饶 吉安 抚州 宜春 萍乡 鹰潭
您当前的位置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  宜春频道  >  金融财税
宜春市出台《实施意见》:到2025年实现“林兴民富”有机统一(图)
2024-11-28 22:04:31    来源:大江网
编辑:罗鑫    作者:曾志翔
字体:   | 宜春论坛 | 评论(
新闻热线:18779569696
宜春新闻热线:0795 - 3196218  电话(短信)爆料:18779569696   QQ爆料:915524423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发布人:宜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正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曾志翔报道:11月28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林业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介绍《宜春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中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把江西列为全国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为用好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着力破除影响林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江西省委、省政府对照中央要求、顺应群众期待,出台了《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这次,宜春市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旨在根据宜春实际,结合各县区资源禀赋,全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实施意见》是宜春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锚定了宜春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要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宜春作出贡献。

  第二部分明确了宜春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七项重点任务

  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放活林地经营权,通过出租、入股、托管、合作等市场化手段,流转林地经营权,同时探索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将发展林下经济、林业碳汇等非木质化利用收益权,以及承包经营权证覆盖不了的权属,纳入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范畴。

  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疏通林权登记堵点,积极构建政府主导,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林权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林权登记协同便民利民机制。

  搭建林权收储平台,助推生态资源价值变现,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林权收储平台,收储碎片化、低产低效、经营不善的林地经营权,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畅通“两山”转化路径,实现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加强林业基层建设,提升服务林农能力水平,要加快林区公路建设,持续改善林区配套设施条件,降低林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加强林业基层工作站建设,不断提升林业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激活集体林发展潜力,要在农民自主自愿、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分散的集体林地整合起来经营,形成规模效应,要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发挥国有林场的带动作用,探索“国有林+集体林”“国有林+农户”等场村共建模式,要进一步优化林木采伐政策,让集体林链真正循环起来。

  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生态质量,要健全完善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建立以经营方案为核心的管理、政策、技术和保障等制度体系。探索创新“针阔混交”等森林高效经营模式,科学调整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释放林区发展空间。

  构建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做好绿色富民文章,立足宜春林业特色与优势,着力构建“3+N”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打造油茶、毛竹、林下经济三大重点产业,发展森林药材、森林食品、森林康养等N个产业,推动集体林业大县实现“一县一业一品”目标。

  第三部分提出了宜春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林长定期调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同时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项调查。

  鼓励先行先试。支持铜鼓县、宜丰县、奉新县、万载县等开展系统化改革试点,鼓励其他县(市、区)针对具体事项开展差异化改革试点。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宣传单、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为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订江西手机报:电信、联通用户发短信JX到10626655,移动用户发短信JXB到106580009,3元/月
相关新闻
网友留言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