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曾志翔报道:12月24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介绍《宜春市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施办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期,宜春市制定出台了《宜春市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针对宜春市中心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等发放社保补贴的政策措施,着力强化就业兜底帮扶,稳定和促进就业。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此《实施办法》只针对宜春市中心城区户籍群众,对户籍地与参保地有明确要求。办法明确规定了补贴对象及补贴期限,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二是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且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三是自主创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且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补贴标准为不超过个人实际缴纳当年社会保险金额的三分之二,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2400元。社保补贴政策有明确的申请时限,即当年申请当年的补贴,不跨年度,实行“先缴后补”。例如,2024年度的社保补贴申请需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
在申请社保补贴时,不同类型的申请者,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改制买断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户口本及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如灵活用工协议、工资收入凭证、工作照等)、当年养老缴费凭证、社保卡(复印件及原件,需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户口本、灵活就业证明(如灵活用工协议或工资收入凭证)、当年养老缴费凭证、社保卡(复印件及原件,需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户口本、当年养老缴费凭证、社保卡(复印件及原件,需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为确保补贴发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办法详细规定了申请流程,共四步:先是申请人向户籍地村(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其次村(社区)初审、再乡镇(街道)复审;最后经“三区”人社部门最终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实施办法》的作用和效果
有效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减轻经济负担,激励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通过补贴部分社保费用,直接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成本。对于一些收入微薄的就业困难人员来说,社保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补贴政策减轻了这一负担,使他们能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同时由于社保费用得到一定程度的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选择灵活就业岗位时,不再因社保负担而却步。这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激发就业积极性,增加就业机会,提高自身的收入水平,进而改善生活质量。截至目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数116人。
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于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可以帮助减轻创业负担,在其创业初期给予关键的经济扶持。创业过程中,各项成本较高,社保费用也是其中一项重要支出。补贴政策减轻了这一负担,使他们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中,提高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对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为他们选择灵活就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这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就业信心,更加积极地投入就业市场中。同时,补贴政策也体现了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注和支持,让毕业生感受到社会的关怀,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就业热情。
有助于稳定社会就业形势。灵活就业作为一种多元化的就业形式,能够吸纳不同类型的劳动力,为就业市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缓解了传统就业岗位的竞争压力。
社保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吸引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参与灵活就业,逐渐扩大灵活就业群体的规模。灵活就业鼓励人们突破传统就业模式的局限,尝试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如自由职业、临时性工作等。这种多元化的就业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力的优势和特长,既可以增加收入,保障自身的生活需求,也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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