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叶桃、彭赋裕)近年来,袁州区在社会救助领域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其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的“袁州样本”为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益借鉴,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审批权限“放得下”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2021年,袁州区积极响应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这一重要举措使行政职能重心下移,改变了以往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模式,变为由乡镇(街道)直接承担审批责任。通过减少审批环节,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显著提高了服务效率,真正实现了权力下放与服务优化的有机结合,有效打通了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能够更快捷地获得救助。
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顺利推进,袁州区明确了区、镇(办)、村(居)三级职责,按照“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现权力和职责同步,审批和监管分离。在此过程中,区民政局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责任,通过开展事前培训、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等工作,有力指导镇(办)落实下放权限,为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促使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运行规范,共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高效开展。
强化多方举措,乡镇街道“接得住”
开展事前教育提醒,压实为民服务责任。袁州区始终高度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在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中,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低保等救助工作问题反馈和沟通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深入分析形势、研究和解决难点问题。民政部门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对低保等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切实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同时,通过通报典型案例、问责基层干部等方式,发挥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使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低保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为低保审批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袁州区民政局加大业务指导力度,专门成立了覆盖全区的挂点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联系乡镇。工作组不仅重点督促乡镇民政工作落实情况、低收入人口摸排及相关政策宣传,还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此外,袁州区民政局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对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低保审批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从而为做好低保审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创新监管机制,下放之后“管得好”
创新疑难个案联审机制,确保审批精准性。针对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乡镇(街道)可能出现的对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袁州区创新推出区乡联审机制。当乡镇(街道)遇到低保申请的“疑难杂症”时,可将问题提交到区民政局,由区乡两级共同进行研判,从而确保了低保审批下放后的精准性。通过这种方式,成功解决了一系列复杂特殊的低保申请问题,既保证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享受到应有的救助,又有效避免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维护了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加强事中审批监管,规范办事流程。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程序,袁州区在乡镇(街道)成立了保审批委员会,全面负责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工作。其中,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加低保审批会议,对审批过程开展严格的监管督导,有力地规范了低保审批程序,确保了审批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使低保审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群众对低保工作的信任度。
实施事后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袁州区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低保审批工作采取了三种督办方式,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情节较轻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整改,并下达工作提示单;对于情节较重的问题,函告要求整改;而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纪的,则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依法依纪处理。通过这种严格的事后督查督办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低保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了低保审批工作的正规有序,显著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使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袁州区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网、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公示享受低保对象的详细信息,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低保工作全面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与此同时,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精准核对,在入口关就坚决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让低保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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